关于潍坊中考借读生的报考
1、户籍在市区而在潍坊市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潍坊市初中学籍)、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根据户籍所在区域,网上报名后到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确认时需提供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和在县市参加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及地理、生物等文化课科目考试取得的等级(以上证明材料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
2、中心市区户籍中心但在潍坊市外就读且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及学籍证明材料;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潍坊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潍坊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携带务工、投资经商及居住证明材料。
(1)无潍坊市初中学籍的考生,须4月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我校不予录取。
(2)无潍坊市初中学籍的考生,符合规定报考我校的,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时间,须随潍坊广文中学参加中心市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3)在潍坊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符合条件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初中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由我校制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标准,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我校认定综合素质等级并公示。
潍坊中学教学处
2013.4.11